随着网贷纠纷案件增多,平台通过法律手段追加第三人承担还款责任的现象频发。本文从《民法典》相关条款切入,结合真实案例解析追加第三人的法律依据、常见情形及应对策略,涵盖担保人连带责任、配偶共同债务认定、财产关联方追偿等核心问题,为借款人提供风险防范指南。
一、什么是网贷平台追加第三人?
前两天有粉丝私信问我,说突然收到法院传票,自己压根没借过钱,怎么就成了被告?这其实就是典型的"追加第三人"操作。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56条,网贷平台在借款人逾期后,有权将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列为共同被告或诉讼第三人。
举个真实案例:2022年深圳某法院判决中,某网贷平台成功追加借款人的表哥为第三人,只因该表哥在借款聊天记录里发了句"还不上我帮你垫着"。这种口头担保被法院认定为债务加入,最终判其承担30%还款责任。
二、哪些人可能被列为第三人?
根据裁判文书网公开数据,2023年上半年网贷纠纷追加第三人的案件里,主要涉及以下四类人群:
1. 担保人/保证人:包括在借款合同签名、微信聊天承诺担保的情况。特别要注意的是,有些平台在放款时会要求填写"紧急联系人",如果这个联系人在后续催收中作出还款承诺,可能被认定为担保
2. 配偶/同居伴侣:这里有个关键点——如果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,比如装修、看病、孩子学费等,依据《民法典》第1064条,债权人有权要求配偶共同偿还。但平台需要提供消费流水等实质证据
3. 财产关联方:比如把房产过户给父母、将车辆登记在朋友名下等资产转移行为。北京朝阳法院今年就有个判例,借款人将奔驰车转给发小后,平台通过举证购车款来源,成功追加发小为第三人
图片来源:www.wzask.com
4. 账户实际使用人:借用他人银行卡收取网贷资金的情况。山东某大学生盗用室友身份信息借款消费,平台通过IP地址、消费记录等举证,最终室友被判承担40%责任
三、平台追加第三人的法律程序
很多读者以为只要咬定"不知情"就能免责,这其实是误区。平台的操作流程通常是这样的:
1. 证据链构建阶段:先调取借款人的通话记录、微信聊天、消费凭证,甚至外卖收货地址,寻找与第三人相关联的线索。比如频繁给某个号码打电话、大额转账记录等
2. 补充协议签署:部分平台会在逾期后诱导借款人签订《债务承担确认书》,让亲友通过电子签名方式确认债务关系。这里要特别注意,2023年6月某平台就因伪造电子签名被法院判处罚金
3. 诉讼策略选择:根据我们接触的案例,约65%的平台会采用"先诉第三人再追偿借款人"的策略。因为很多第三人怕影响征信,收到律师函就选择协商还款
图片来源:www.wzask.com
四、被追加为第三人该怎么办?
上周有个做建材生意的老板咨询,说他因为客户欠网贷被连带起诉,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?我整理了三个关键应对步骤:
第一步:核实基础法律关系要求平台提供与借款人之间的原始合同、资金流水、服务协议。重点查看是否有自己签名的担保条款,或者借款人提供的关联证明
第二步:收集反证材料比如能证明未参与借款过程的聊天记录、不在场证明(如借款发生时自己在境外)、收入证明(证实无担保经济能力)等。去年杭州有个案子,当事人用出入境记录成功推翻平台指控
第三步:及时法律救济根据《民诉法司法解释》第82条,被追加的第三人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提出异议。切记不要消极应对,曾有当事人因缺席审判被判担责,后期申诉耗费了2年时间
五、预防风险的四个实操建议
1. 谨慎担任紧急联系人:某股份制银行内部数据显示,37%的紧急联系人最终被卷入诉讼。如果必须填写,建议在备注栏写明"仅作信息传递使用,不承担担保责任"
图片来源:www.wzask.com
2. 避免资金混同:家人朋友间转账务必备注用途,大额资金往来建议签借款协议。江苏高院2021年判例明确,无明确约定的频繁转账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
3. 定期查询关联风险:通过央行征信中心、百行征信等渠道,每年至少查一次信用报告。有读者发现莫名成为某网贷担保人,及时申诉避免了损失
4. 留存沟通证据:如果接到催收电话,记得录音并明确表态"对此债务不知情不认可"。某案例中,当事人因保存了20条拒绝担保的录音,法院最终判定无连带责任
说到底,网贷平台追加第三人的本质是风险转嫁。作为普通民众,既要懂法律红线,也要有证据意识。最近看到不少因为义气帮忙最终背债的案例,实在让人唏嘘。大家在涉及金钱往来时,该签的协议别嫌麻烦,该拒绝的时候也别抹不开面子,这才是真正的为他人负责,也是对自己负责。